電氣設備的危險、有害因素識别應緊密結合工藝的要求和生産環境的狀況來進行,一般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進行識别:
1)電氣設備的工作環境是否屬于和火災危險環境,是否屬于粉塵、潮濕或腐蝕環境。在這些環境中工作時,對電氣設備的相應要求是否。
2)電氣設備是否具有機構的标志,是爆電器的爆等。
3)電氣設備是否爲頒布的淘汰産品。
4)用電負荷等對電力裝置的要求。
5)電氣火花引燃源。
6)觸電保護、漏電保護、短路保護、過載保護、緣、電氣、屏護、電氣安全距離等是否。
7)是否根據作業環境和條件選擇安全電壓,安全電壓值和設施是否合規定。
8)靜電、雷擊等電氣連結措施是否。
9)管理制度方面的完善程度。
1)事故狀态下的照明、消、疏散用電及應急措施用電的性。
11)自動控制系統的性,如不間斷電源、冗餘裝置等。